2015-04-17 10:18:15.0 出处:
诉讼信用系统是以诉讼信用资源为基础,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以部门联动为关键,以信用惩戒为手段,构建诉讼信息查询、诉讼信用信息应用、失信被执行人曝光三大平台,以及诉讼信用评价、失信行为惩戒、虚假诉讼防范、社会诚信宣传教育四项机制。
建设诉讼信用系统是创新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央在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都提出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同时强调了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建设诉讼信用系统正是对党中央这一治国理念的践行,通过发挥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合力,解决社会治理过程中的一些顽疾。
诉讼信用系统对每个人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作为诉讼参与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实体性失信行为或程序性失信行为都将会录入该系统,并且数据会共享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市信用办将依据市政府出台的《泰州市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行为联动惩戒办法(试行)》(泰政办发〔2014〕119号),对失信法人或自然人展开一系列联合惩戒措施,让其尝到不守诚信的苦果;非诉讼参与人也可凭相关证件和手续,到市中院的查询平台或者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查询相关方的信用状况。
通过本次新闻发布会,公众了解了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现状、近期目标和远景规划。近年来,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长足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信用建设方面的纲领性文件和制度性文件,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企业信用平台已建成上线运行,个人信用平台年底也将建成运行。制度先行,平台保证,使得我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如虎添翼。结合我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契机,市信用办联合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开展了一系列诚信活动,如在全市生产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组织开展“质量第一”和“履约守信”主题创建活动,在零售行业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店”评选活动等等。同时还将继续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进一步加大诚信体系建设的制度保障。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中长期规划是到2016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信用体系,社会信用基础性制度和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到2020年建成符合国际惯例、体现泰州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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